你不是「失去」,只是「返還」。
當我們珍視的人事物無論是被剝奪、強取或因某種因素而失去時,人會感到無比的悲傷、憤恨及空虛。就好像自己身上的一塊肉被削掉了一樣,某一部分的自己隨之而死。尤其在關係中屬於焦慮依附型的人,容易在關係成形時與對方廣泛地融合(生活交集及接觸面大且深入),而在關係結束時無法與對方分割,此時若是因外來因素(第三者或意外發生)而切斷連結,失去的感受必定會讓人悲傷及痛苦。
人生中最令人感到不幸的是失去所愛之人,這也是為什麼每個靈魂來到世間都得重修「生離死別」的課題,雖然就靈魂層次來說生死過無數次,或者可以詮釋為在靈魂層次根本沒有生與死這個幻象,因此人間戲註定得突破這個幻象框架才得以解脫。所以我們認為的「失去」,其實只不過是「回家」及「夢醒」而已。
所有擁有的東西(所謂身外之物),也都存在著失去的可能性。俗話說:「你以為你失去的,你其實從未擁有過。」也是這個道理,因為存在著失去的可能性,沒有一個人或一個東西能被真實永恆地擁有著,當失去時,也就只是返還了當初上天所𧶽予的。
在約伯記中,約伯因天災與掠奪而失去了財產與家人,他說:「我赤身出於母胎,也必赤身歸回;賞𧶽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。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」當我們認為自己所擁有的人事物,是暫時向上天借來的,那麼時間到也就是理所應當的返還;但如若是我們認定所擁有的人事物是屬於自己的,就會渴望永恆地占有,那麼當無常來到面前時,被奪取的喪失感就會是無比的痛苦了。
愛比克泰德舉一個例子最能說明此種狀況:「當你張開你的手,你手上什麼東西都沒有。我給了你一顆石頭,所以你手上有了石頭。而現在我跟你要回石頭,你手上又沒了石頭。這並不是我奪走了你手上的石頭,而是我跟你要回我給予你的。」
不是我失去了它,只是我還回去了,如此而已。